11月27日据央视新闻消息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理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张城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法院查明,年初至年3月,被告人张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接基础酒供应业务、基酒调价、赊销基酒、购买白酒外包装材料、货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62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成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所不具备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其受贿赃款已追缴至.7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张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他主动认罪,认罪。他的家人积极配合追回部分赃款。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法院遂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万元,并依法追缴受贿财物和孳息,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成认罪,服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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